“客药第一股”嘉应制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今年5月底遭证监会立案后,时隔两个月,又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。
8月3日晚,嘉应制药(002198)公告称,2025年8月1日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李能(现任董事长)、游永平(现任董事、总经理)、史俊平(时任财务总监)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广东证监处罚字【2025]10号)。
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披露,经查明,嘉应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为:董事长李能是湖南药聚能医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药聚能)的实际控制人,药聚能构成嘉应制药的关联方。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间,子公司湖南嘉应以月初转出、月末转回方式向药聚能提供短期资金拆借,单笔发生额4万元至5,999万元之间,2024年度合计转出16,999万元,2025年1月转出5,000万元并均于当月转回,累计金额21,999万元,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.83%。该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。截至2025年3月末,药聚能已将相关资金利息支付给湖南嘉应。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事项。
嘉应制药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《证券法》)的相关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。嘉应制药涉案期间有关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”。
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作出以下处罚:对嘉应制药警告并罚款150万元;对董事长李能警告并罚款160万元;对总经理游永平警告并罚款100万元;对时任财务总监史俊平警告并罚款80万元,合计拟罚款490万元。
嘉应制药表示,根据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内容,公司审慎判断不触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。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,该事项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。最终处罚结果以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为准,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业绩方面,2023年、2024年营收和净利润连降两年。其中,2024年营收3.76亿元,同比骤降29.46%;归母净利润2061万元,下滑39.94%。
值得一提的是,2021年至2024年公司毛利率连续三年下滑,由75.31%降至59.93%。
2025年一季度财报显示,公司营收1.22亿元,同比增长28.83%,归母净利润1540万元同比飙升+197.23%,但是现金流告急,一季度末经营性现金流净额由正转负为-1183万元,同比暴跌193.73%。同时,应收账款激增40.48% 至1.32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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